結婚證書是與外國人結婚,欲前往外國登記時常被外國政府要求提出的文件,結婚證書要持往外國使用時,在程序上需先經公證人認證,認證後再依不同需用國家的要求,視情況再前往外交部辦理驗證、或直接至需用國家駐台辦
「明明當初離婚說好,他每個月要付孩子的扶養費,但他反悔不付、或不按時付怎麼辦?」 「我告對方給付扶養費後,對方反而說我養不起,要搶孩子監護權,可是離婚時不是都約定好了嗎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