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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公證時需要準備哪些資料,會依照公證的類型、文件內容及當事人身分而有所不同。一般來說,最基本的是可確認本人身分的證明文件,例如國民身分證、護照或其他有效證件;若是由公司、法人辦理,則可能還需要公司登
許多人第一次接觸民間公證時,都會疑惑:「一定要去法院嗎?民間公證人辦理的公證有效嗎?」依我國公證制度,民間公證人是依法遴任並受法院監督執行公證職務的專業人員,依法辦理的公證或認證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,並
「公證」與「認證」經常被放在一起討論,但兩者其實有不同的功能。簡單來說,**公證通常著重於法律行為或私權事實的證明;認證則常著重於文書的簽名、蓋章或形式上的證明。**實際應採哪一種方式,仍須依文件內容
「想立遺囑,是不是一定要找公證人?」答案是不一定。依照我國民法規定,遺囑有不同的法定方式,例如自書遺囑、公證遺囑、密封遺囑、代筆遺囑及口授遺囑等,因此並不是只有經過公證的遺囑才可能具有法律效力。
結婚證書是與外國人結婚,欲前往外國登記時常被外國政府要求提出的文件,結婚證書要持往外國使用時,在程序上需先經公證人認證,認證後再依不同需用國家的要求,視情況再前往外交部辦理驗證、或直接至需用國家駐台辦
「明明當初離婚說好,他每個月要付孩子的扶養費,但他反悔不付、或不按時付怎麼辦?」 「我告對方給付扶養費後,對方反而說我養不起,要搶孩子監護權,可是離婚時不是都約定好了嗎?」